普查指导员工作职责
一、普查指导员的主要任务是对普查员的工作进行组织、指导、检查、质量控制和验收,保证普查小区图绘制、户主姓名底册编制、登记、复查、快速汇总、编码、资料交接工作的按时完成,保证普查员的各项工作质量达到规定的标准。
二、登记前的工作:
(一)通过参加专门培训,认真学习《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方案》、《普查表填写说明》和有关细则,熟练掌握人口普查的各项工作技能。
(二)在培训普查员时,做好辅导工作。
(三)明确本普查区内各普查小区的地域范围,做到界限清楚。
(四)明确分工,宣布普查员进行普查登记的普查小区范围。
(五)与普查员商定每天的工作日程、内容和要求。
(六)把普查文件、普查表、包装材料等普查用品分发给普查员。
(七)对本普查区的户籍资料和相关的人口资料进行整理,并按普查小区分发给普查员,作为编制《户主姓名底册》的参考。
(八)指导普查员进行普查摸底工作,检查《户主姓名底册》所包括的范围与普查小区图规定的范围是否一致,有无遗漏。
(九)掌握各普查小区的人口底数(特别是总人口、出生、死亡人口和外来人口),及时发现问题,并认真查明原因。
三、登记期间的工作:
(一)对普查员的工作进行巡回检查,具体指导,及时将上级普查机构的指示传达到每一位普查员,了解和掌握普查员每天的工作情况。
(二)对普查员提出的疑难问题加以解答,自己没有把握的问题要向上级请示后加以解决。
(三)督促普查员每天对登记过的普查表进行自查,并检查普查表有无重漏差错项目,帮助普查员予以更正。
(四)掌握每个普查员每天的工作进度和工作质量,提出每天登记的要求及应注意的事项,对登记质量好、工作认真细致的普查员要进行鼓励,对工作上有困难的普查员要及时进行帮助。
(五)主动听取群众反映,改进普查登记工作。
(六)、对经反复核查,确实无法落实到普查小区的户籍人口,普查指导员负责组织填写普查表短表。
四、登记后的工作:
(一)按照《登记、复查工作细则》的规定,组织普查员进行复查。普查登记的人口要与摸底掌握的底数核对。发现不一致的,要通过复查,认真查明原因,做到不重不漏,确保普查质量。要帮助普查员学习复查的具体做法,要对普查员的复查工作质量进行抽查。
(二)指导普查员对人口普查表进行编码工作。
(三)指导普查员按《快速汇总工作细则》的规定完成快速汇总工作。
(四)组织普查员按《资料包装、运送、管理工作细则》规定的方法和要求,做好普查表包装、管理和交接工作。
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对各户申报的情况,必须保守秘密。严禁公开个人和家庭的登记资料。
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初中以上文化水平,能工整、清楚地填写普查表。
(二)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待人和气,作风正派,为群众所信任。
(三)认真负责,工作细致,能独立工作,吃苦耐劳,有奉献精神。
(四)身心健康。普查指导员9—11月份,能全职参加普查工作。
(五)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社会工作经验,熟悉本人住所周围情况,会讲瑞安本地话。
瑞安市人口普查办公室
二0一0年七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