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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统计局关于进一步改进会风文风的五项规定
发布日期: 2010年07月22日   浏览次数: 文章来源:

各科室(队)、普查中心:

      为进一步改进会议管理,精简文件和简报,切实转变机关作风,推进机关效能建设,在原有会议、文件管理相关规定基础上,特作如下规定:

     一、减少会议数量

     全市统计工作会议每年一般召开一次,全局经济运行分析会议每年一般召开两次,局党组工作会议每年一般召开8-10次,局务会议(局学习交流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

     按照多会合并的原则,从紧安排年度工作会议,对时间相近、参加对象基本相同的会议,原则上合并召开。除局党组和行政统一部署的以外,严格控制召开各种纪念会、研讨会、联谊会、表彰会。

     推行无会周制度。没有特殊情况,每月第二周不安排会议,倡导领导干部开展调查研究工作。

     二、严格会议审批

     局里召开全局性会议,须经局党组和行政主要领导批准。各科室要求以局党组和行政名义召开的专项性会议,一般提前3天报请局主要领导批准。各科室召开的专业培训类会议应提早一周拟定会议文稿,由科室长、分管领导审核后提交局主要领导审批。特殊情况下召开的紧急会议,由分管领导审批,特事特办。

     除部署紧急工作外,非工作日局党组和行政不安排全局性会议。全局召开的各种会议原则上在本市范围内举行。特殊情况确需到市外召开的,必须经局主要领导批准。

     三、提高会议效率

     大力提倡开短会,讲短话,注重会议实际效果。局党组和行政召开的部署性会议,不得超过2小时,主题报告不超过1个半小时。会议通知必须注明会议结束时间,如遇特殊原因需超时的,应作说明。局长办公会议的各科室汇报材料,原则上提前两天交局办公室,汇报一般不超过10分钟。各科室自行组织的专题性会议或专业培训,除分管领导外,原则上不邀请其他领导参加。除有规定程序要求外,应尽量减少主席台上的领导,避免领导“陪会”现象。

     四、减少发文数量

     按照“最简捷、最明快”的原则,组织起草各类文件。局党组和行政下发的部署性文件一般不超过3000字。专项工作已在会上部署的不再印发实施意见,除需要会上讨论的以外。领导小组名单可在部署性文件中明确的,不再另行公布。

     五、加强督促检查

     局领导要切实减少事务性活动,带头精文简会,集中精力狠抓工作落实。各科室必须认真执行本规定,采取务实有效的措施,加强会议管理,规范文件简报,以会风促文风、改事风、正学风,切实解决机关作风中存在的问题。局办公室要严格履行监督把关职责,确保本规定的实施真正落到实处。对违反规定的科室和个人将予以通报批评。

 

                              

 

 

 OO年七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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