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
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镇、乡人民政府,市直各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11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浙统考办〔2011〕1号)、浙江省统计局《关于2011年全省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培训工作的通知》(浙统函〔2011〕37号)文件要求,现就我市2011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办法和时间
(一)报考条件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国统字〔1995〕46号)规定执行,具体见附件3《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对照表》。
(二)报名办法。由本人提出申请,按规定填写《2010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或到市统计局领取,或在瑞安统计信息网http://www.ratj.gov.cn/网上公告下载),出示学历证书、身份证,并提交身份证、学历证书复印件各1份和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2张、二寸1张。另请提供电子版照片,照片必须为JPG图片,后缀名为“.jpg”,扫描仪设置分辨率为“200像素/英寸”,分割照片时保持高宽比为3比2的尺寸进行分割保存,不大于300×420像素,不小于200×280像素,照片文件大小必须为20K以内,照片文件名请设置成本人的身份证号码。
报考人员所在单位有主管部门的,要先经主管部门和所在单位审查同意;无主管部门的,由所在单位审核后直接到市统计局办理报名手续。
按规定,对报考人员的工作年限有要求的,还要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统计工作年限证明(见附件4)1份。
(三)报名地点:市统计局办公室(安阳新区市政大院综合楼524室),联系电话:65812653。
(四)报名时间:6月1日至6月9日(双休日除外),逾期不再办理。
二、报考人员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
(一)专业工作年限是指取得相关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时间为2011年12月31日。
(二)原从事与统计工作相近的其他经济工作的专业工作年限,可连续计(换)算成统计专业工作年限。
三、考试时间、科目及考点设置
(一)考试日期为2011年10月16日。
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为:
上午9:00—11:30 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
下午2:00—4:30 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
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为:
上午9:00—11:30 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
下午2:00—4:30 统计工作实务
(二)考点设置。全市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点一律设在温州市区。
四、考试大纲
2011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继续使用2010年度的考试大纲。各级别资格考试大纲可从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局网站“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http://www.stats.gov.cn/tjzyjszgks/)下载。
五、其它事项
(一)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的指定考试用书为《统计业务知识》、《<统计业务知识>学习指导与习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统计工作实务的指定考试用书为《统计业务知识》、《统计相关知识》、《<统计业务知识>学习指导与习题》、《<统计相关知识>学习指导与习题》
(二)考务费收取标准仍按浙统考办〔2000〕1号文件规定执行。
初级:考务费105元+《统计业务知识》40元/本+《<统计业务知识>学习指导与习题》26元/本=171元。
中级:考务费210元+《统计业务知识》40元/本+《统计相关知识》28元/本+《<统计业务知识>学习指导与习题》26元/本+《<统计相关知识>学习指导与习题》14元/本=318元。
(三)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并尽力为应考人员报考提供便利;同时要加强考纪考风教育,确保考试的客观、公正、真实、有效。
附件:
1.2011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登记表
2.统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考试考场规则
3.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对照表
4.从事统计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日
抄送:温州市统计局、温州市人事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