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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年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试点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1年05月23日   浏览次数: 文章来源:

关于2011年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

试点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镇、乡人民政府,市直各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11年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试点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浙统考办〔20112号)和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统计局关于印发《浙江省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试点工作方案》(浙人发〔200829号)的通知要求,现就温州市2011年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试点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统计实务》,考试时间定于20111016(星期天)上午9001200进行。

二、考点设置及考试形式

考点设在杭州市。考试形式为开卷笔答。主要考核应试者运用统计专业知识、相关知识和法律法规,分析、解决和处理统计业务的综合能力。

三、报名条件、地点及时间

1、全市范围内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已取得统计师或经济师、会计师、审计师资格,从事统计和相应管理工作的在职专业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2、报名地点:市统计局办公室(安阳新区市政大院综合楼524室,联系电话:65812653)。

3、报名时间:20116169(双休日除外),逾期不再办理。 

四、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报名时必须准确填写《2011年浙江省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报名表》(见附件),报考人员所在单位有主管部门的,要先经主管部门和所在单位审查同意;无主管部门的,由所在单位审核后直接到市统计局办理报名手续。出示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并提交1寸免冠彩照2张,身份证复印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各1份。

另请提供电子版照片,照片必须为JPG图片,后缀名为".jpg",扫描仪设置分辨率为"200像素/英寸",分割照片时保持高宽比为32的尺寸进行分割保存,不大于300×420像素,不小于200×280像素,照片文件大小必须为20K以内,照片文件名请设置成本人的身份证号码。

五、其他事项

参加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由全国统计考办核发高级统计师考试成绩合格证,该合格证在5年内有效。

高级统计师资格评审的具体事项将根据当年浙江省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文件要求另行通知。

附件:2011年浙江省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报名表

 

                                                                二○一○年五月二十日

 

 

抄送:温州市统计局、温州市人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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