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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统计局内设机构及其职责
浙江省瑞安市统计局
 
     

(一)办公室(法制科)

  综合协调、管理局机关行政事务,承担文秘、政务信息、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后勤、保障等工作;制订局机关工作制度,并督促落实,负责办理市人大代表议案和市政协委员提案;监督管理局机关和委托管理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负责局机关财务、财产管理和承担全市统计系统的审计工作;负责局机关和委托管理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资、职称、干部培训、党群、纪检(监察)、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市统计教育、干部培训,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统计专业资格考试与职务评聘的组织工作;规划协调全市统计信息咨询市场;组织拟订有关统计行政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负责统计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实施与咨询服务工作,组织统计执法检查,依法受理、查处统计违法案件;整理和管理法制档案;管理民间和涉外社会调查事务;组织实施全市统计单位登记和名录库的建设与管理;组织管理专业统计人员持证上岗工作。

(二)综合统计科


  协调全市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经济、社会、科技统计指标体系及统计调查制度的贯彻实施,研究改进统计调查方法;组织管理全市统计标准;组织审查各乡镇、各部门的统计调查制度和调查方案;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核算,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及有关综合分析研究报告;对全市经济、社会、科技运行状况进行综合统计分析和预测研究,提出宏观经济分析报告和宏观决策咨询建议;管理全市宏观统计数据,对综合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整理、提供全市经济、社会、科技综合统计资料、统计信息;组织实施全市人口和科技、社会发展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外贸、外资、旅游、地质勘探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全市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监测与分析;组织实施机关办公自动化建设。

(三)产业统计科


  组织实施全市农业农村经济、工业、交通、邮电、批发零售贸易业、饮食业、商品市场运行状况、劳动就业、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服务业、原材料、能源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城市住宅和市政公用事业等调查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监测和分析。

(四)统计执法稽查队


  依法行使统计稽查职能,对统计稽查对象报送、提供、公布统计资料的真实性、时效性及其组织管理统计工作的合法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核、鉴证和评价,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帮助稽查对象改进统计工作;依法行使统计检查监督管理权、督查统计单位的统计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负责承办局法制科立案的统计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及相关事项,接受单位、个人对统计违法行为的举报,并对有关事项作出答复。

 

(五)普查中心


  指导全市的普查工作,对普查资料进行数据处理、统计分析和开发利用,为各级党政机关群众团体和社会各界提供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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